HK]M易游娱乐城- YY易游体育官方网站- 体育APPINIMAX-WP:最终发售价及配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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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對任何人士進行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要約或誘使作出要約的邀請。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潛在投資在決定是否投資於發售股份前,應細閱招股章程內有關下文所述全球發售的詳細資料。有關發售股份的任何投資決定應僅依賴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資料而作出。
本公告概不構成要約出售或游說要約購買發售股份,而在任何作出有關要約、游說或出售即屬違法的司法管轄區內,概不得出售任何發售股份。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或法律禁止有關派發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發佈、刊發或派發,而本公告亦並非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出售或游說購買或認購證券的要約。發售股份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登記,亦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定義見美國《證券法》S規例)或代表美國人士或為其利益提呈發售、出售、抵押或轉讓,惟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或屬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的交易除外。發售股份(1)根據第144A條或美國《證券法》其他登記豁免,或在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的交易中僅向合格機構買家(定義見第144A條);及(2)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以離岸交易方式在美國境外提呈發售及出售。
就全球發售而言,中國國際金融香證券有限公司(作為穩定價格操作人(「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代表承銷商超額分配或進行交易,以於上市日期後一段有限期間內將A類普通股市價穩定或維持在高於原本應有的水平。然而,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並無責任進行任何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旦開始穩定價格行動,(a)將由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權酌情並以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合理認為對本公司最有利的方式進行;(b)可隨時終止;及(c)必須於遞交香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計30日(即2026年2月5日(星期四))內結束。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經展開,可在容許進行該等行動的所有司法管轄區進行,而於各情況下,將會遵照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及監管規定進行,括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香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經修訂)。
潛在投資務請注意,穩定價格期間後不得採取任何穩定價格行動以支持A類普通股價格。穩定價格期間自上市日期開始,並預期將於2026年2月5日(星期四)(即遞交香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屆滿。此日期後不可再採取穩定價格行動,因此A類普通股的需求及其價格可能下跌。
香發售股份將會根據招股章程所載條款及條件向香公眾人士提呈發售。香發售股份概不會向香境外任何人士及╱或非香居民提呈發售。發售股份的潛在投資務請注意,倘於上市日期(目前預期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八時正(香時間)之前任何時間發生招股章程「承銷-承銷安排及開支-香公開發售-香承銷協議-終止理由」一節所載任何事件,聯席保薦人及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香承銷商)有權即時終止其根據香承銷協議須承擔的責任。
警告:鑒於股權高度集中於數目較少的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應知悉即使僅發生少量 A類普通 股交易,A類普通股價格亦可能大幅波動,於買賣 A類普通股時務請審慎行事。
摘要 公司資料 股份代號 0100 股份簡稱 MINIMAX - WP 開始買賣日期 2026年 1月 9日* *請參閱本公告底部附註 價格資料 最終公開發售價及國際發售價(「發售價」) 165.00港元 發售價範圍 151.00港元- 165.00港元 發售股份及股本 29,197,600 發售股份數目(在發售量調整權獲悉數行使後) 公開發售的發售股份最終數目(在重新分配後) 5,077,860 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最終數目(在重新分配及發售量調整 24,119,740 權獲悉數行使後) 309,255,668 於上市後已發行的股份數目(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 確定上述發售股份數目時考慮了根據以下發售量調整權發行的額外發售股份。 發售量調整權(擴大權) 根據該選擇權發行的額外股份數目 3,808,380 - 公開發售 0 - 國際發售 3,808,380 發售量調整權已獲悉數行使,據此,本公司按最終發售價發行及配發 3,808,380股額外發售股 份,相當於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發售股份總數的約 15%。 超額分配 超額分配的發售股份數目 4,379,640 - 國際發售 4,379,640 可以通過行使超額配股權或通過以不超過發售價的價格在二級市場中進行購買或通過延遲交付 或綜合採用上述方式來補足相關超額分配。倘超額配股權獲行使,本公司將在聯交所網站刊發 公告。 所得款項 所得款項總額(附註) 4,817.6百萬港元 減:按最終發售價計算的估計應付上市開支 (221.5)百萬港元
發售量調整權已獲悉數行使,據此,本公司按最終發售價發行及配發 3,808,380股額外發售股 份,相當於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發售股份總數的約 15%。
可以通過行使超額配股權或通過以不超過發售價的價格在二級市場中進行購買或通過延遲交付 或綜合採用上述方式來補足相關超額分配。倘超額配股權獲行使,本公司將在聯交所網站刊發 公告。
董事確認,據彼等所深知、盡悉及確信,除聯交所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0.04條及根據《上市規則》附錄 F1第 1C(2)段(「配售指引」)授出同意,允許本公司向若干現有少數股東及╱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分配國際發售中的發售股份之外,(i)承配人及公眾人士認購的發售股份概無由本公司、本公司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控股股東、主要股東、現有股東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直接或間接提供資金;及(ii)概無已經購買發售股份的承配人及公眾人士,慣常就其名下登記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 A類普通股的收購、出售、投票或其他處置事宜,聽取本公司、本公司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控股股東、主要股東、現有股東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的指示。
佔發售股 份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佔已發行 A類普通 股總數的 百分比 (經計及 發售量調 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 獲行使)
佔全球發 售後已發 行股本總 額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就現有少數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作為基石投資者及承配人認購發售股份而獲豁免嚴格 附註 1 遵守《上市規則》第 10.04條並取得配售指引第 1C(2)段項下同意的承配人
承配人及 Planetree Partners III, L.P. 、 Planetree Partners III-A, L.P.以及 Planetree
佔發售股 份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佔已發行 A類普通 股總數的 百分比 (經計及 發售量調 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 獲行使)
佔全球發 售後已發 行股本總 額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China Orient Enhanced Income Fund(「 China Orient」)
China Orient Multi- Strategy Master Fund
MNM Holdings Limited 及 XAM Holdings Limited的緊密聯繫人
Hillhous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涉及 CICCFT場 外掉期,定義見下 文)
佔發售股 份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佔已發行 A類普通 股總數的 百分比 (經計及 發售量調 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 獲行使)
佔全球發 售後已發 行股本總 額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國泰君安證券投資 (香港 )有限公司 (涉及國泰君安證 券投資認購事項, 定義見下文)
就向關連客戶分配股份取得配售指引第 1C(1)段及《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 4.15章項下 附註 2 同意的承配人
佔發售股 份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佔已發行 A類普通 股總數的 百分比 (經計及 發售量調 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 獲行使)
佔全球發 售後已發 行股本總 額的百分 比(經計 及發售量 調整權獲 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 額配股權 未獲行 使)
1. 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豁免及免除—《上市規則》第10.04條及附錄F1第1C(2)段有關現有 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作為基石投資者)認購發售股份的豁免及同意」及本公告「其 他╱額外資料—事先取得第10.04條的豁免及配售指引第1C(2)段項下同意後向現有股東及 ╱或其緊密聯繫人配售」一節。 2. 有關就向關連客戶分配股份取得配售指引第1C(1)段及《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項下 同意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其他╱額外資料—事先取得配售指引第1C(1)段項下同意後 向關連客戶配售」一節。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MiniMax Awakening Limited (「MiniMax Awakening」)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Floating Sky Limited (「 Floating Sky」)
附註: 1. 自在招股章程作出股權披露日期起至上市日期起計 24個月的日期(即 2028年 1月 8日)止 的禁售期。若聯交所通知本公司於上市後將不再被視為未商業化公司,則禁售期的截止日期 以下列較晚者為準:(i)在本公司以已商業化公司的身份申請上市的假設下有關禁售期終結之 日;及(ii)根據《上市規則》第 18C.24條規定取消未商業化公司資格公告發出後第 30日當 日。 2. 閆博士及貟女士是我們的創始人、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閆博士也是 我們的核心人員,負責技術運營及╱或特專科技產品的研發工作,其根據《上市規則》第 18C.14條受禁售規定所限。
佔已發行 A類 普通股總數的 百分比(經計 及發售量調整 權獲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額配 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 發售後已發行 股份總數的百 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 獲悉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配股 權未獲行使)
佔已發行 A類 普通股總數的 百分比(經計 及發售量調整 權獲悉數行使 及假設超額配 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 發售後已發行 股份總數的百 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 獲悉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配股 權未獲行使)
附註: 1. 根據《上市規則》第 18C.14條,規定的禁售期自在招股章程作出股權披露的參考日期起至 上市日期起計 12個月當日(即 2027年 1月 8日)止。若聯交所通知本公司於上市後將不再 被視為未商業化公司,則禁售期的截止日期以下列較晚者為準:(i)在本公司以已商業化公司 的身份申請上市的假設下有關禁售期終結之日;及(ii)根據《上市規則》第 18C.24條規定取 消未商業化公司資格公告發出後第 30日當日。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後已發行 股份總數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數行使及 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
附註: 1. 自在招股章程作出股權披露日期起至上市日期起計 24個月的日期(即 2028年 1月 8日)止 的禁售期。若聯交所通知本公司於上市後將不再被視為未商業化公司,則禁售期的截止日期 以下列較晚者為準:(i)在本公司以已商業化公司的身份申請上市的假設下有關禁售期終結之 日;及(ii)根據《上市規則》第 18C.24條規定取消未商業化公司資格公告發出後第 30日當 日。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以下日期中較早 者:(i)自 A類普 通股被納入滬港 通及深港通的合 資格股票且可通 過聯交所的滬港 通及深港通進行 交易之日起的第 二十個交易日, 或(ii) 2026年 10 附註 2 月 8日
Bravo Ideas Investments 附註 13 Limited
Elephant Vision Technologies Limited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Alisoft China Holding 附註 13 Limited
HSG Growth VII Holdco E, 附註 13 Ltd.
Astrend Opportunity IV Beta 附註 13 Limited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Future Capital Discovery Fund IV, L.P. 附註 13
國壽(深圳) 科技創新私募 股權投資基金 合夥企業(有 附註 7 限合夥)
合肥國壽碳峰 碳中一期股權 投資基金合夥 企業(有限合 附註 7 夥)
Planetree PARTNERS HARVEST I, 附註 8 L.P.
Planetree Partners III-A, 附註 8 L.P.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蘇州中金上汽 新興產業股權 投資基金合夥 企業(有限合 附註 9 夥)
深圳市鵬遠基 石私募股權投 資基金合夥企 業(有限合 附註 11 夥)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Janchor Partners Pan- Asian Master 附註 12 Fund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附註: 1. 上表所示禁售期屆滿日期乃根據招股章程所載相關禁售承諾而定。 2. 禁售期自其各自禁售承諾日期或招股章程日期起至以下日期中較早者為止:(i)自 A類普通股被 納入滬港通及深港通的合資格股份且可通過聯交所的滬港通及深港通進行交易之日起的第二十 個交易日,或(ii)自上市日期起九個月,慣常例外情況除外。 3. 為本公司的員工持股平台。 4. 為本公司的領航資深獨立投資者之一。根據《上市規則》第 18C.14條,其亦須遵守規定的禁售 期,自在招股章程中作出股權披露的參考日期起至上市日期起計 12個月當日(即 2027 年 1 月 8 日)止。 5. Miheng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由北京覓 恒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北京覓恒」)全資控制。北京覓恒的普通合夥人為 無錫寧袀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而無錫寧袀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由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制。北京覓恒的有限合夥人為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五家私募股權基金。概無個 人在北京覓恒中直接或間接持有 30%或以上的權益。 6. 該等實體受共同控制。
佔已發行 A類普 通股總數的百分 比(經計及發售 量調整權獲悉數 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 使)
佔上市時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經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獲悉 數行使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7. 所有實體均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最終控制。 8. 所有實體均屬於 Planetree Partners。 9. 兩家實體的執行合夥人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 10. 該等實體受共同控制。 11. 該等實體受共同控制。 12. 該等實體受共同控制。 13. 關於相關股東背景的詳情,請參閱「歷史、重組及公司架構-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4. 與我們 的主要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有關的資料」。 14. 上述附註,如適用,反映了截至本公告日期相關股東的最新及當前持股結構。